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是“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高职院校的专项计划主要针对农村学生。它是从高等职业计划中提取的招生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招生不满意,剩余名额将计入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名额。
为推进教育扶贫,实现教育扶贫目标,山东省自2016年起开始实施《高职院校(院)用档案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规划》,确定了部分办学水平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并安排了适合我省贫困家庭学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分别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高职院校专项计划”:1.山东省贫困家庭学生;2、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已在本区实施3年以上,且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已为户籍。
3、我已连续3年在县高中注册并实际入学。
高职院校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师范、非医学院校的普通高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