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计划”是针对培养优秀教师的专项计划。国家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入学后,在领取入学通知书前,必须与学生所在地的培训学校、省教育行政部门、省农村振兴部门签订协议。
国家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入学后,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前,必须与学生所在地的培训学校、省教育行政部门、省农村振兴部门签订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在学生所在省的目标县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当地优秀教师和特殊师范生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并在入学前签订相关协议。对拒绝签订协议的学生,高等学校可以取消其优秀教师的特殊录取资格。
优秀教师的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计划到定向县中小学任教。国家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就业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通过双向选拔等方式,有效落实优秀教师计划毕业生的教学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合同管理。当地优秀教师和特殊师范生按照协议进行就业管理。
1.如何填写优秀教师计划志愿者?
申请优秀教师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优秀教师计划提前纳入省级本科招生,志愿者填报按省级批量志愿者设置和备案录取办法执行。
2.你在学校学习期间需要支付学费吗?
优秀教师计划免除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3.哪些院校承担优秀教师的招聘和培训?
优秀教师项目分为国家优秀教师项目和地方优秀教师项目。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秀教师培养任务,从中西部省份招生。
地方优秀教师的培养任务由中西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师范院校承担。具体计划见各培训大学招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