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借方余额表示企业曾经预先收到来自客户的款项,但还未计入正式账户的财务余额,称为预收账款借方余额,它是指收到但尚未核算的收入款项,也可以称为未确认收入款。 预收账款借方余额可以抵扣增值税,但不能被认定为正负项进行直接利润计算。该款项一般用于核算本期收入,也可以暂时在销售账款中保留,以备未来使用。
拓展知识:预收账款借方余额的计提方式有多种,包括实际收入法、直线法、受益法等。实际收入法是指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基础,就收入进行计提,收入款项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分期计入当期收入,即收款一到,就从预收账款转入应收款,再计入当期收入;直线法是指以预收的总额作为基础,按照固定比例分期计提,认为收入应均匀分布在期间,实际和预计收入都大体相等;受益法是指运用有关的会计技术和会计原则,根据预收账款所对企业产生的经济利益大小来期期计提的计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