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后,许多优秀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也有机会获得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价标准不同。以下是哈尔滨远东理工大学的奖助金数额和评估标准,供您参考。
学生享受各种国家补贴政策,如“奖励、贷款、出勤、帮助和补贴”。我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勤工助学为主要方式、奖励助学为激励手段、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经济困难学生多家庭助学体系。
学生入学后享受“奖、贷、勤、济、助”等国家和学校各项相关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级财政补助4000元/年;二级助学金3000元/年;三级资助2000元/年;学院实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每年可申请最高6000元的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院设有专门的勤工助学组织,每月可安排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补贴。此外,学院还设有十多个集体和个人奖项,如学院奖学金,以鼓励学生的进步和成长。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 约8人左右,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15%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170人左右,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约1800人左右,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 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和大庆师范学院4所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各单科成绩需在及格以上;体育课成绩及格以上,德育课成绩中等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9%(一等1%,二等3%,三等5%) | |
勤工助学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0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