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加工的会计分录:
发出加工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运输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