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
二是设有社工岗位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等;
三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如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光荣院、军休所等;
四是群团组织,如共青团、妇联、工会、基金会、残联、红十字会等;
五是社区居委会;六是专业社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