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乡镇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8、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