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常用的两种做法参考如下:
方案一、补缴的税款金额大,对会计报表影响重大,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1、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额(如没有计提盈余公积金,则不需要该笔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方案二、对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简化处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账务处理可参考:
1、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补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2、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补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