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没有发票,单位收购农产品就需要具有开具收购发票的资格。倒开发票。如果单位这个资格,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民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向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收购的,必须按规定向售货方索取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只限本县(市、区)范围内开具;设区的市是否可以市区跨区开具使用发票,由所在市国税局确定。具体事宜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