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随货到且抵扣,
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应将材料按照不含税价计入「原材料」科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经认证后,下月申报期申报抵扣,填入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相应栏次,会计核算将申报抵扣的「税额」计入「进项税额」专栏。
二、票随货到未抵扣,
这种情况是说货物已经验收入库,专用发票已经取得,但由于种种情况尚未认证抵扣,应将票载税额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待认证并申报抵扣后,再转入「进项税额」专栏。
三、票到货未到,
如果材料尚未验收入库,但专用发票已经取得,应根据专用发票,将货物价值计入「在途物资」科目,税额视是否认证抵扣计入「进项税额」专栏或「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待货物到达且验收入库后,再将货物价值自「在途物资」科目转入「原材料」科目。
四、货到票未到,
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专用发票的,应在月末首先按照付款金额、入库单、货物清单或者采购协议的含税价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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