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不太明白您问题的原因,可以看下双方处理情况,看您的情况是否在其中。
假设委托方为A,受托方为B。
A的核算: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1)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2)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后回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