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能享受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 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