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后如何入账,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借:制造费用-差旅费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按取得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高速公路通行费没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仍可按财税【2016】86号的规定,以取得的国税局监制的通行费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以发票金额/(1+3%)*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