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领用包装物,应按照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按照领用包转物的计划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转物”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转物(计划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差额,或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