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个别省份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有关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复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请以官方通知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