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8、若申请注册单位与考试所在单位不符,需考试所在单位离职证明。
9、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