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