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外国留学生的类别和条件
1、本科大学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下,可入大学本科学习。学习年限四至六年。
2、硕士研究生:经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格者,或在中国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成绩优秀,经本校推荐免试获准者,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可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3、博士研究生:经两名副教授以上的导师推荐和中国有关高等院校考核合格者,年龄在四十岁以下,可成为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4、普通进修生:具有大学二年以上学历,来华进修原所学专业,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可作普通进修生安排。进修年限一至二年。
5、高级进修生:大学毕业并已获得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的学力,或已取得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来华后在中国导师指导下,就某一专题进修提高,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进修年限一般为一年。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并交验本委印制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2、按照本委印制的《健康证明》所列项目,严格进行体格检查,并提供医院的正式健康证明,不合格者不能来华。来华后如发现不符合我健康标准,应在一个月内回国,旅费自理。
3、有关学历证件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并经过公证的英文或法文译文。
4、报考艺术专业的进修生,除提供1、2、3所需材料外,还应有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的推荐信。并提供本人的以下材料:
进修艺术史者应交验有关论文;进修音乐者应交验30分钟的声乐或器乐演奏录音带;进修美术者应交验三幅作品或6张作品的彩色照片;进修作曲者,交验作品一首。
5、报考艺术专业的本科生,除免交教师的推荐信外,申请材料与进修生相同。学习艺术史者交验一篇有关艺术的评论或文章,免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