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一部司法解释,共计71个条文,主要包括一般规定、保证、担保物权和非典型担保四个方面。
其中,一般规定部分适用于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以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
此外,解释还规定了担保独立性约定无效、担保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等内容。担保形式可以以实物、权利或者信用作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