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按要求通过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专升本层次),学制期满,由电子科技大学统一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实行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期限将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2)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
(4)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办组织的1门基础课和2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 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6)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A、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B、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C、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