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与复学
1、学生因故需暂停学业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可以申请休学。
2、申请休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休学申请表》,由所属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后,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3、休学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休学以一年为限。学习期限内只能休学一次。
2)学生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3)休学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者,其成绩无效;
4)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4、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如遇寒暑假,应提前到寒暑假之前一个月)按规定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书面复学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后三周内未提出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复学学生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若原专业下一年级未招生,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转入相近专业的适当年级学习;
转专业、转学习中心
(一)转专业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专业
1)确有专长,经本人申请,由所属学习中心推荐,经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
2、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规定
1)学生向所属学习中心者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明德远程教育中心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方能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2)转专业只能在第一学年进行,每学期选课结束前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3)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其成绩与学分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予以承认;不符合的不予承认;
4)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5)学生在读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6)转专业后学号不变。
3、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科专业。
4、转学习中心
1)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不能继续在原学习中心学习,准许转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其它学习中心学习;
2)转学习中心程序:学生向所属学习中心者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明德远程教育中心转学习中心申请表》,经核实,确认学生所申请转入的学习中心有当季授权,由转出和转入的学习中心签署同意意见,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备案后,方可转入新的学习中心;
3)转学习中心后,未修学分的学费标准按照转入学习中心的标准计算;
4)转学习中心后学生学号不变。
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无故逾期三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
3)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者;;
4)本人申请退学者。
5)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2、学生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所作的退学处理,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3、凡自愿申请退学的学生,须向所属学习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明德远程教育中心学生退学申请表》,由学习中心、办学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报教育部学信网注销学籍。
4、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按以下4种方式之一送达学生本人:①直接送达;②邮寄送达;③留置送达;④公告送达。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申诉程序参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申诉处理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5、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可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学习证明。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不发任何学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