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法纪,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2, 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运用马列主义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
3,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网络统考,取得毕业资格且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4, 已撰写学位论文,且成绩在C+级(70分)及以上,答辩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
5, 外语水平要求:
在修业年限内,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学生,需持有以下外语等级证书且至学位审核时该等级证书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
a) 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b)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
c)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以上;
在修业年限内,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外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或政策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考试),但英语专业持有英语八级考试合格证书且至学位审核时证书取得时间未超过5年,可免于参加英业外语综合水平测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过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后未撤销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考试、考核有作弊行为者;
3.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4.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但自入学起至申请学位时的年限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要求;
5.毕业时间超过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