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学历要求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