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允许报考
在职事业单位人员经工作单位同意的可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职位。
一、此外,事业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要素:
1、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诸如员工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怀孕与否,这并非合法的录用条件;
2、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这些知晓要在员工在试用期时就达成;
3、最后单位要证明员工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感觉。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