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健康管理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取机考的形式。两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两门科目必须一次考过,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2005年12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25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将健康管理师列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归入卫生部进行管理。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该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是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唯一的认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