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行政执法估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主要测查考生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律基础知识、执法基本能力等。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测查考生综合运用***法治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执法工作职业道德和执法纪律规矩的认识水平等。
2、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对法学基础、宪法、民法典以及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等的掌握和运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3、执法基本能力。主要测查考生在面对行政执法工作时,正确观察、判断、分析,预判风险、舆情,收集整理有效信息,合理应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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