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本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分数如下。考试科目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汉语基础知识》。各科的分数为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汉语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分。
新疆公务员历年来都是一年进行一次公务员统一招考。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中下旬,相关招考信息会第一时间发布在新疆人社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以及新疆党建网。想要报考的考生需要密切关注这几个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公务员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主要的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主要是行测及申论两门。部分专业岗位可能需要加试相关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