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具体基层经历如下: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
(3)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4)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5)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况有:
(1)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能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2)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指是县级及以下的基层工作。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如果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就是在以上部门工作两年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计算方法为: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基层工作经验是指以下:
1、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要求考生拥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引起了大家的重视。
2、国家公务员考试规定中对基层工作经验规定: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4、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
5、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在你毕业之后两年里,只要你就业了,不管你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只要开取证明证明你的相关工作,那就属于基层工作经验。这是国家对应届生考公务员的一个限制,这一举措也提高了公务员考试报名的门槛。
1.基层工作经验主要是指考生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工作的经历。没有毕业的考生在实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考生到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的经历。
2.在报考的时候,很多考生会看到,在报考要求中会要求有两年或者是三年的工作经历,那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一般情况下,是在报道之日开始算起的,但是有部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开始算起。自主创业的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