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个人。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一般按不高于3:
1、4:
1、或5:
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例如,在此次考试中,某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计划拟招录2人,按3:
1、的比例确定进面试的名额,那就是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总分在110分以上,行测不低于6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共6个人进面试。而不是所有过了笔试总分110分的考生都能进面试。因此,只要没有排在本职位总分的前6名,就算考了130分,也是进不了面试的。
公务员面试和体检审核比例,分别是:2:
1、1:
1、。公务员面试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一、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公务员的体检比例一般是1:
1、如果进入体检的考生未能通过体检,不能获得录取资格的话,有总成绩排名的下一位递补,获得体检资格。如果顺利通过体检就可以获得录用资格。普通公务员通常根据《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
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