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差不多,现在的辅警一般被称呼为临时工,其实是错误,公安机关属于行政编制中的专项编制,司法部要求在2020年前全面清理临时工,意识是说行政机关不存在临时工,辅警就是依照公安机关组织条例第22条规定以及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需经省公务员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专业性较强或者辅助性较强的职位进行以合同形式聘用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也需要经过省公务员招聘的统一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辅助职务考试进行放宽。辅警也可以在现有公务员中聘用,因为公务员有交流制度,但是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没有警衔。补充一下省公务局是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是人社厅下设的副厅级单位,中央公务员局是人社部下设单位!
现在谈哪种辅警工种更“好”,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关键是这个行业如何破局,也就是说如何能够让他的收入配得上他的付出。
我们还是先来缕一缕辅警这个行业的历史,然后才能大概找到他破局的方法。
在上个世纪90年代,那时候辅警还不叫辅警,因为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而且当时是群防群治时代的末期,也就是说在当时那个环境下,他们是不跟用人单位签合同的,他们的工资保障是来自于某方面的创收,所以这个时代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
经过了90年代,到了2006年左右。这个行业全部从群防群治转成治安巡防,也就是说,到了2006年这个时候,这个行业几乎全部清一色的要跟保安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他们在身份上是保安,在行业内行业外的书面称谓叫做治安巡防。
再到了2011年左右,这些治安巡防开始慢慢的不再自己独立工作,而是在正式工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他们慢慢地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叫做“协警”。
到了后来,也就是2015年3月左右,一个叫做王建沂的就提出了关于改革辅警管理的建议,当时形成了提案,当时是登上了相关报纸极其电子版。当时王建沂的核心提议是:
由于体制机制等因素,公安协辅警队伍存在待遇低、流失率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这不仅影响这支队伍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到了2016年底,权威部门才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全国对于这个行业才有了统一的称谓,才慢慢的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