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上报转业计划数。
2、上级干部部门确定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
3、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部队整理转业干部档案,移交地方军转部门)
4、离队后在家复习,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
5、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
6、在确定的时间内选择安置单位。
7、到安置单位报到。
一、接收档案(受领任务)
1、符合进市安置条件 →留
2、不符合进市安置条件→退省军转办
二、档案流向
1、副团以上职务→交市委组织部
2、县区安置→交县区人事局
3、市直安置→定职定位后送交安置单位
三、安置工作
1、参加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拟汇报提纲,向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以及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2、组织、筹备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3、家属档案送审 ①干部(含聘干)→公务员管理科
②工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劳科(安置由军转办拿意见,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定职定位(军转办拿出方案,向局长汇报,经局党组会通过后报市政府审签)。
5、发出报到通知,制定定职定位表,报省军转办,并送编办、市局公务员科、工资科各一份。
6、报到。接转关系,征订中国转业军官杂志,当年转业干部每人订一份。
7、组织培训。拟培训计划,聘教师,取教材。(选课目,原则上一个月完成)
8、年度工作总结(含安置、培训二份)
四、其他事项
1、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干部参加全省政法、税务统一考试。逐个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军转干部。
2、组织联系考试用书。
3、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4、在市直安置的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干部文化考试。考试内容已公布在网上,时间另行通知。
5、在市人事局公告栏内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
1、核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上报省军转办。
2、与银行联系办理工资卡、册,发放到人。
3、办理医疗保险,发放医疗保险证。
4、组织活动:市军转办利用春节或“八一”期间举办座谈会,组织讲座,进行培训。
5、组织培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
6、根据本人所居住的辖区,将组织关系转入乡镇、街道、基层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