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教师的工作量是有一套专门的计算方式的:
首先,是标准工作量,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 、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 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 县城初中13节
然后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各校教师周实际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个人工资也是按照基础标准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量折算课时费来计算的。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 、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 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 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外语 国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10.9 0.9 0.85085 0.85 0.85 0.8 0.8 0.8 0.8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国学 外语 品德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五年级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1×60/50)+(2×0.85×65/50)=11.81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 务
类 别 校级 副校级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会计出纳
小学 1210 868
初中 10 8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 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界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工作总量是指学校教师在科学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完成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内容包括学科教学相关的早读、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等教学活动全过程。
以及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分配的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课间操、午间管理、社团(校队)指导、学科辅导、教辅服务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任务。
教师的工作量以周教学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通用标准课时工作量,一至六年级每课时教学时间为35分钟~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教学时间为40分钟~45分钟。若安排长短课,教师教学总时间应对照通用标准课时单位进行折算,基本保持不变。
二、调整教师周教学工作量标准
(一)小学教师周教学工作量
语文、数学14~16课时,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16课时,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心理健康、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其他学科18课时。
(二)初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2课时,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4课时,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心理健康、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其他学科16课时,体育与健康男女合班教学14课时,分班教学16课时。
(三)行政管理人员周教学工作量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要兼任一线教学工作。校长(书记)周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所任教学科专任教师的1/3,副校长(副书记)不少于1/2。
(四)业务骨干周教学工作量
担任教研组长、年级段长,积极承担学校布置的教研、科研、管理等任务,带领学校团队开展校本教研或辅助学校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周工作量折算1~2课时。
担任市、县(市、区)兼职教研员、研训员的(以教研、师训部门聘书为准),周课时数为所任教学科专任教师的1/2。
(五)适当增加低班额教师周教学工作量
上述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核准的编制人数、满足开足开齐课程为准确定。班级学生人数在16人及以下的,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增加4课时。班级学生人数17人至35人的,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增加2课时。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跨学校或校区走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折算不少于2课时计入周工作量。跨年级教学的,学校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折算1课时计入周工作量。教师承担面向教共体学校开设网络课堂、同步课堂按实际情况计入周工作量。
(二)承担校队指导、大社团指导等学校重大任务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量,折算成课时。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兼任电脑维护、网络管理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量,折算成课时。
(三)各学校要统筹设置岗位,突出“一专多能”导向,按照工作量满负荷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各学科教师工作量。小学语文要逐步实行一人任教两个平行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要从高段开始逐步配置专职教师。小学低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探索语文、数学包班制。
(四)大力压缩非教学人员。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对确实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学校,其专任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初中一般不低于88%,小学一般不低于91%。
(五)本通知自发布起试行,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参照本意见自行确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和教师任课班级班额大小、教师跨学科及学段任课情况,制订具体的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经教代会审议后予以实施。
温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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