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属于再分配。初次分配的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的,只要包括三个部分:以税收形式上交给国家的,以工资形式分配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和企业自留部分。国家机关不属于物质生产部门,员工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划拨的,属于再分配。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
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
(1)基本工资;
(2)津贴,
(3)补贴,
(4)奖金。
2、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3、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4、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5、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1、第一次分配:指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国营工厂企业员工的工资、私营企业公司老板所得利润、打工者的工薪等都属于第一次分配。
2、第二次分配:政府的转移支付部分叫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这里指的是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二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例如国家对城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注入的资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以及机关企业和行业内部的年终奖及福利也应当是二次分配。
公务员的工资属于按劳分配,我国的工资的基础就是按劳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再分配。初次分配的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的,只要包括三个部分:以税收形式上交给国家的,以工资形式分配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和企业自留部分。国家机关不属于物质生产部门,员工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划拨的,属于再分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都是属于再分配的。希望你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