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宁乡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春季宁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宁乡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受理范围
宁乡市教育局依据法定职权受理并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长沙市教育局审批认定。2022年春季长沙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见长沙市教育局网站。
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10日-6月23日):
1.申请人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长沙市宁乡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10日-6月26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宁乡市教育局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6月29日-7月8日):
申请人须在6月29日-7月8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宁乡市教育局申请。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7月11日-7月22日):
1.宁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宁乡市教育局将通过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认定通过名单。
3.宁乡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