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7:00,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和报考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录职位。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