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所谓的试岗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不合适,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道理,如果真的有的公司必须走试岗这一流程,那么试用期期间劳资双方都应该建立正规劳动合同,正常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而不可以因为是试用期,这些硬性标准被破坏。
想去试岗就需要弄明白几点:
第一,该公司的章程是否规定了上下的时间,如果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那么你在试岗的三天是属于超出时间之外的,从这点而言,个人觉得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因为你不是正式工,没有义务去加班,加班在试岗之外。
第二,试岗三天,你的工作强度和完成量如果是较好的完成,没有过大的错误,而老板又无故开除你,可以在老板开除之时作出辩解,我相信一般有点文化的老板都会给你。
第三,在试岗之前,你们有没有什么口头协议,譬如在试岗三天公司提供你中午的餐补或者交通费用以此作为试岗的彼此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