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2008-04-15 08:19:1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全国、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就我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5、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08年,全市共选聘600名大学生村干部。其中,城区26名,泽州县169名,高平市56名,阳城县119名,陵川县159名,沁水县71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至1990年4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选聘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5日8时开始,到4月30日18时截止。
2、报名地点:在全市6个县(市、区)各设一个报名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
城区: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电话:2022943
泽州:泽州县委党校院内 电话:3031521
高平: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5223711
阳城:阳城县人才市场 电话:4225640
陵川:陵川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电话:6203320
沁水:沁水县委办公楼114房间电话:7021683
3、报名对象: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报考人员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本人先在晋城在线网(www.jconline.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好后到所报志愿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08年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到县),考生须到所填报志愿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3年内不能参加全市任何公开招录考试。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资格审查责任人的责任。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在高校报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高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4)以县(市、区)为单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方可进行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30—11:0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应知应会。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凡属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统一加5分排队。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5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察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
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名单,并统一组织进行考察。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之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公示和体检。
(五)分配和聘任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学合理分配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地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协调本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六)培训和管理
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于9月1日前到岗。正式到岗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
五、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考生录用后,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没有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考生录用后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3、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4、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二)待遇
1、考生录用后的人事关系,由各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按照“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担任村干部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
六、咨询电话:0356—2198559、2198533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