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过去工资是与地方财政挂钩,但现在随着事业单位转制,教科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也开始逐渐实行聘任制(合同制)。
至于非事业单位编制的,一直是属于聘任制的,没有正式编制,就像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这些工作人员通常称为合同工。
政府购买就业岗位,是政府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单位缺编聘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通过一定考试考核程序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并由政府核拨相应经费补助。也可能是政府出资购买一些非公益性的岗位,解决下岗职工就业问题的一种手段。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根据岗位任务确定为1—3年。在合同期内,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派遣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办理工资发放、工龄计算、调整档案工资、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等手续。一般用于暂时解决就业问题,工资是参考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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