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考编集中在每年的3-7月份。
教师编制考试属于教师招聘考试的一种,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发布考试公告,考上了编制教师岗后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当地教育和体育局和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
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内容一般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或者《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每个省份具体考试内容不一样,详见地方招聘公告。
教师编制优势:
1、教师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
2、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3、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