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审判庭主要审理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这两类案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稍有不慎,就会激化当事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司法法官的形象。各法官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某些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和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影响了案件的发展和改革速度。
全院民警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艰苦奋斗,锐意进取,运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上述各类案件,努力用自己的汗水谱写一首公平正义之歌。综审法院助理法官、书记员始终按照法院负责人的安排,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追求工作实效,确保正义的伟大旗帜高举并勇往直前。
这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而推出的一项新措施。也就是说,刑事和民事案件都可以由综合审判庭快速审理,这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督促审判组认清形势严峻,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地位和责任感,增强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正义使命感,牢固树立审判时效感和责任感,必要时加班加点,推动清算工作,防止案件长期拖延。
强化法官的主体地位,要求全体法官加强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的分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处理、简单案件的快速化处理、积累案件的清理和办好案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中止原因消失的案件,应当要求承办法官立即恢复审理,限期结案;对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尽快协商,加强协调,限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