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警是行政编制,法院法警是法院内设立的特殊警种,其工作职责是: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没收活动;
7、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