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干是工人身份。
聘干,指“聘任制干部”尤其是事业单位里的本单位工人身份的聘任制干部。
中国的人事制度,历史上向来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分的,大体上分为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渐按照单位的性质,实行不同的人事政策。现在,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人事制度,已成定局;国家对企业的人事控制也采取了企业化的宽松方式。
唯有中间的事业单位的人事上尚未完全定型。现在,各省都在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在事业单位中破除干部终身制。
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聘用改革还有一个大的背景,就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就是说,应该先进行单位性质的评判,再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才具有实际意义。
聘干是一个历史问题,与乡镇“招聘干部”“竞聘上岗”等不完全相同同,更不能等同于现在执行的“全员聘用制”。
以山东省为例,1988年05月30日山东省出台《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授权“可以从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人、非农业户口的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具有一定专长的人员中聘用干部。”
这里实际上把招聘干部和本单位工人聘干混为一谈。同时规定“聘用人员解聘、辞聘后,不保留干部身份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