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考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均为150分。公安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五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生活等方面。
《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主要考察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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