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省建设厅]回答内容:您好,如果一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销注册等业务申请已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状态,可采取以下方式申请退回:1、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浙江省厅政务办理中心窗口申请退回;2、可将退回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0571-85216024申请退回(要求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申请的事项名称、退回的原因及联系方式等),收到传真后我们会在当天及时退回。如果没有退回,请个人或企业自查:第一,一建注册系统尚未报至省级主管部门,该业务仍然停留在企业版。请逐步查询业务申请停留在哪个环节,以便有针对性的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及时退回。注:省级只能退回一步到新单位企业版,再由新单位退回到原单位企业版,再由原单位企业版退回到个人版;第二,如果外省调入浙江请联系原省级退回。感谢您的来电!
你好,一级建造师跨省变更注册如何撤回,即达到在建造师管理平台个人申请界面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变更单位、目前跨省变更的进度为个人平台申请变更一一原聘企业在企业平台操作同意一一新聘企业在企业平台打印出变更申请表并点击同意上报--一至此结束、建造师本人及原聘单位并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至新聘企业,新聘企业打印出的变更表也未到原聘企业及所在地建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