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注册,可参考以下注册实施准则:1.申报注册条件:凡在成都市区域内有关单位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者均可注册。2.申报注册程序及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员应登陆“本省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二)申报注册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免冠1寸照片2张。2、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发生变更的,须报名单位开具同意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证明。6、报考有“审核”权或增项专业的人员须提交“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直接报考有“审核”权的人员不需提交此证)。注册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提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
变更具体程序:1、造价员登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进入“造价管理系统”。2、点击“造价管理系统”中的“日常管理”模块,选择“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事项,核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3、携带变更申请表(原单位、现单位盖章)和相关资料到当地市造价站审核盖章。4、按道要求到省造价员管理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办理变更手续。 造价员注销情形有:无工作业绩的;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