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1)增项专业考试:
已经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2)相应专业考试:
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如需增加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1)在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足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且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曾获得国家级奖项或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有关部门推荐,可申请免考相关科目。具体条件和程序需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部门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2)对于军队转业干部或退役士兵,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可能享有免考部分科目的待遇。具体条件和程序需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1)申请免考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以供资格审查之用。
(2)免考科目的成绩按照实际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进行评定,不通过不予以补考。
(3)免考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或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考生应当及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信息,确保自己符合最新的免考条件。
(4)考生在申请免考时,应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的免考政策和规定,避免因误解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