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门客观题考试和各专业工程管理实务一门主观题考试。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工程经济、财务会计、建设工程估价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成本分析、资金时间价值、投资方案经济效果评价、不确定性分析和财务分析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重点考察考生对工程项目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项目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等。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科目是综合性的应用科目,要求考生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的知识综合起来,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考试内容会有所不同,但都会涉及到专业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监理、项目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考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习过程中,考生应注重理解各个知识点,并通过做历年真题来熟悉题型和答题技巧。同时,对于专业工程管理实务科目,考生还需要关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确定,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左右公布。
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后,考生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执业。为了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建造师还须定期接受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