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理单位只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赋予的权限,运用监理方法、措施、手段及违约索赔的方式和途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越权对被监理单位罚款。
没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没有罚款权。 没有。处罚权的定义《建筑法》第七十六条:“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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