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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是如何进行的?

发布时间: 2022-04-06 05:28:01

精选答案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范围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程序成绩查询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流程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4)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成绩复核材料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注意事项1.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2.复查科目应在复查范围内,否则邮件内容无效。3.复查申请材料请务必准备齐全,否则不予受理。4.复查资料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其它方式不受理。

其他答案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核查范围:(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须知: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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