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超过注册有效期仍然有效,可以继续执业。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
目前不需要。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目前,住建部正在调整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现已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后会在网上公开发布。 还没有官方通知。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